| 事项名称: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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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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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要求 |
在线提交材料:(表格到“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衢州市地产交易申请审核表(土地使用权转让)
现场提交材料: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
1、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地产交易申请审核表,是企业改制的要有土地资产处理审核表;
2、补办出让的还应提交土地出让合同和土地评估报告以及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缴纳凭证;
3、土地转让协议,是拍卖的要有拍卖成交确认书;
4、转让宗地原土地证;(原件)
5、申请人(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6、登记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二、房改房(或上市房改房)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1、地产交易申请审核表;
2、原土地使用证;
3、补办出让的还应提交土地出让合同以及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缴纳凭证;
3、房地产转让协议
4、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房改房上市审批表;
5、房产证复印件;
6、申请人(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7、登记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商品房(安置房)土地变更登记
1、原宗地土地使用证;(原件)
2、房屋竣工平面布置图;
3、房屋建筑面积确认书和建筑面积分摊表(以房管部门确认面积为准);
4、商品房预售清单
5、每幢商品房建筑占地面积(以土地部门测量面积为准);
6、有拖欠出让金的还需提供出让金缴纳凭证; 以上六项由开发公司在竣工验收后申请分割登记时提交,未申请分割登记的,不予受理购房户的商品房土地登记。
7、地产交易申请审核表;
8、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凭证;
9、商品房购销合同(安置房还需提供拆迁协议);
10、房产所有权证复印件;
11、申请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继承、赠与、分家析产土地变更登记
1、地产交易申请审批表;
2、经公诉的赠与书或分家析产协议或离婚协议;继承协议及公证书;
3、补办出让的还应提交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和土地估价报告以及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缴纳凭证;
4、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5、房产所有权证(复印件);
6、申请人(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7、登记员认为应提交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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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收费依据:
名 称 收费标准 说 明
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1(变更登记费参照执行) 企业在1000 m2以下100元/宗地,每超过500 m2以内加收40元;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在5000m2以下300元/宗地,每超过500m2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2]78号
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2(变更登记费参照执行) 城镇居民住房用地在100m2以下13元/宗地,每超过50m2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其他用地按国家土地局、测绘局、物价局、财政部(1990)国土(籍)字第93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2]78号
土地注册、登记、证书工本费 特制证20.0元/证;普通证10.0元/证 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2]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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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 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窗口 电话:3890191 |
办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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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诺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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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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