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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文件,并组织实施;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县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县立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及专项规划;组织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国土资源信访、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制订并实施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全县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和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入股、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管理办法;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土地市场;组织实施国有土地资产清查、核定和处置工作;制定和实施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组织指导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工作,承担报县政府、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农地转用、征(使)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基准、标定地价评测,审核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和土地勘测机构的资质,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依法管理和规范矿业市场,制定全县采矿权市场的运行规划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并指导采矿权的行政授予、招投标和拍卖、审批采矿权转让申请;指导和监督全县矿业权市场的有序运行。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负责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年报和矿产督察工作;监督、验收矿山动态环境治理项目。组织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负责地质灾害评估、勘查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资质审查认证的管理,认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收取和管理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指导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估,监测、监督地下水的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遗迹,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负责征收土地出让金、耕地开垦费、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等国土资源经费及其它资金的使用;监督检查国土资源系统经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局所属单位财务。组织开展土地、矿产资源的科技工作和对外合作与交流。

    2006年被衢州市委、市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被评为衢州市“群众满意国土资源所(办事窗口);2007年在工业园区茶场片区、独山片区、华埠工业小区4号地块等建设用地项目的申报工作中成绩突出,被县政府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耕地保护

    规范管理,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着力开发,落实耕地补充任务。一是责任机制到位。二是基本农田保护到位。三是用途管制到位。四是占补平衡到位。2006年以来我县共完成土地整理农田建设4.08万亩,土地开发9544亩,建设用地复垦4266亩。2006年全县耕地保有量32.0931万亩,基本农田面积29.6026万亩,累计完成标准农田建设12.49万亩。我县被列为省级8个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单位之一,2006年编制完成了《开化县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通过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实施。连续9年实现耕地动态平衡。

    土地整理

    2007年共有在建项目216个,其中土地整理代建标准农田110个,建设用地复垦62个,土地开发44 个。

    全年共立项土地整理暨标准农田代建项目82个,整理土地总面积2455.9379公顷,可新增耕地254.6414公顷,建成标准农田2179.4952公顷。立项建设用地复垦项目37个,计划整理(复垦)总面积166.4584公顷,整理(复垦)后可新增耕地159.3802公顷。低丘缓坡土地开发项目中立项市级代垦造项目4个,总面积28.1967公顷,新增耕地27.471公顷;县级补充耕地项目28个,总面积221.2705公顷,新增耕地215.5598公顷。

    竣工验收土地整理暨标准农田代建项目87个,认定整理土地面积2764.9126公顷,建成标准农田面积2331.6488公顷。通过代建标准农田获代建资金1.05亿元,通过土地整理新增耕地获折抵指标调剂,获资金1430万元。宅基地整理(复垦)项目11个,整理(复垦)总面积45.4246公顷,获复耕地指标41.1454公顷。

    土地市场

    全面实行经营性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07年全县共出让经营性用地 16宗,面积35.6645公顷,土地出让收入38971.66万元,同比增长229.57%。通过盘活存量土地,成功地推出了城关凉塘湾、石井岭地块,为县财政集聚城市建设发展资金2000万元。2007年全县共供应工业用地19宗,面积39.7008公顷,出让金收入5009.8159万元。2007年,全县共办理划拨用地项目供地19宗,面积8.7342公顷;划拨用地补办出让161宗,面积34.4512公顷,出让收入8746.6612万元;办理集体土地使用供地项目15宗,面积1. 9923公顷。审批农村私人建房1372宗,面积14.4346公顷。划拨用地项目全部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要求。全县共完成土地使用权登记4101本,登记面积148.891万平方米。

    用地保障

    严格法定程序,开展土地征收工作,认真执行“区片综合价”及年产值倍数进行征地补偿安置,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07年度征收集体土地171.145公顷。2007年共上报农用地转用征用11批次,总面积169.5525公顷,其中:农用地146.0952公顷,建设用地16.3189公顷,未利用地7.1384公顷。保障了淳开公路改建工程、东城下山脱贫小区、县工业园区、钱江源生态博览园等县重点工程用地。同时,完成了城关、华埠、马金镇的规划局部修改工作,为用地报批积极创造条件。

    涉土信访

    按照“全面梳理、查清事实、找准问题、化解矛盾”的总体要求,对重要信访对象,局领导带队耐心细致做好调处工作,确保查清事实,措施落实,思想工作到位。2007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5件次,其中来信27件,来访8人次,信访人已息访的34件次,占97%,矛盾纠纷有待处理,信访人未息访的1件,占3%。全县省、市交办的11件涉土信访件,矛盾纠纷已解决,信访人已息访的11件,占100%。

    矿政管理

    我县现有探矿权12宗,采矿权30个。县政府出台了《开化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采矿权出让管理和矿山生态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新设矿山需一次性交纳矿山生态治理备用金30万元。普通建筑石料矿山、石煤矿山的年生产规模必须达到10万吨/年,否则予以关闭。对其它矿山的管理要求也作了相应的调整提高。2007年收取矿产资源补偿费20.45万元,矿山生态治理备用金25万元,出让金108.99万元。编制完成《开化县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和《开化县矿产资源规划》。完成了马金镇下街石灰石矿生态治理和村头镇天丰废弃矿山生态治理项目

    地灾防治

    编制印发了《开化县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健全了县、乡(镇)、村三级群测群防网络,全县发放明白卡728余份,发放避险卡565余份。设立明白墙8处,警示牌13块。各乡镇都编制完成防治方案、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机构。投入50余万元,对城关镇小桥头村鸡嘴山崩塌进行治理,保证了过往车辆行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