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金融业用地
指商业服务、旅游业、金融保险业等用地。
11、商业服务业
指各种商店、公司、修理服务部、生产资料供应站、饭店、旅社、对外经营的食堂、文印誊写社、报刊门市部、蔬菜购销转运站等用地
12、旅游业
指主要为旅游业服务的宾馆、饭店、大厦、乐园、俱乐部、旅行社、旅游商店、友谊商店等用地。
13、金融保险业
指银行 储蓄所、信用社、信托公司、证券兑换所、保险公司等用地。
二、工业、仓储用地
21、工业
22、仓 储
指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方的储备、中转、外贸、供应等各种仓库、油库、材料堆及其附属设备等用地。
三、市政用地
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用地。
31、市政公用设施
指自来水厂、泵站、污水处理厂、变电所、煤气站、供热中心、环卫所、公共厕所、火葬场、消防队、邮电局(所)及各种管线工程专用地段用地。
32、绿化
指公园、动植物园、陵园、风景名胜、防护林、水源保护林以及其他公共绿地等用地。
四、公共建筑用地
指文化、体育、娱乐、机关、科研、设计、教育、医卫等用地。
41、文、体、误
指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纪念馆、体育场馆、俱乐部、影剧院、游乐场、文艺体育团体等用地
42、机关、宣传
指行政及事业机关,党、政、工、青、妇、群众组织驻地,广播电台、电视台、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用地。
43、科研、设计
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如研究院(所)、设计院及其试验室、试验场等用地。
44、教育
指大专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干校、党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业余、进修院校、工读学校等用地。
45、医卫
指医院、门诊部、保健院(站、所)、疗养院(所),救护、血站、卫生院、防治所、检疫站、防疫站、医学化验、药品检验等用地。
五、住宅用地
指供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
六、交通用地
指铁路、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及其它交通用地。
61、铁路
指铁路线路及场站、地铁出入口等用地。
62、民用机场
指民用机场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63、港口码头
指专供客、货运船舶停靠的场所用地。
64、其它交通
指车场站、广场、公路、街、巷、用区内的道路等用地
七、特殊用地
指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狱等用地。
71、军事设施
指军事设施用地。包括部队机关、营房、军用工厂、仓库和其它军事设施等用地。
72、涉外
指外国使领馆、驻华办事处等用地。
73、宗教
指专门从事宗教活动的庙宇、堂等宗教自用地。
74、监狱
指监狱用地。包括监狱、看守所劳改场(所)等用地。
八、水域用地
指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沟渠、防洪堤防等用地
九、农用地
指水田、菜地、旱地、园地等用地。
91、水田
指筑有田埂(坎)可以经常蓄水,用于种植稻等水生作物的耕地
92、菜地
指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温室、塑料大棚等用地。
93、旱地
指水田、菜地以外的耕地。包括水浇地和一般旱地。
94、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的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单位面积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树苗圃等用地。
十、其他用他
指各种未利用土地、空闲地等其他用地